一、业务适用范围
1992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需符合条件)。在可补缴时段内由申请人自行确定补缴时段和缴费基数,自助办理缴费基数选择只支持最低基数、市社平工资或市社平工资3倍。
二、办理途径
1、可在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机,凭有效身份证或金融社保卡办理。
2、登陆社保局官网“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实名注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统一用户平台用户后办理。
三、缴费银行账户
已办理金融社保卡并激活的,系统将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作为缴费账户;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可录入本人在深圳开立的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中信行的银行存储账号(不含信用卡)。
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能办理补缴
1、全日制在读学校期间不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
2、原特区外农城化人员不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
3、已领取失业待遇时段不允许补缴;
4、已存单位缴费记录的时间段不允许补缴;
5、未满18周岁以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6、有异地转入记录,但无缴费明细也无起止年月的;
7、其他不符合补缴条件的情形。
五、自助办理系统运行时间
自助补缴功能系统运行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将进行自助补缴功能维护,维护后再上线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