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区生存认证工作的基本情况
对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认证,是社保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维护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
早在2012年,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就印发了《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渝社险发〔2012〕151号)文件和《重庆市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指纹认证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方案》渝社险发〔2012〕100号)文件,2012年5月,软件研发和服务器安装基本完成,并在部分区县开始试点运行,我区为第一批试点区县。
截止2018年5月,我区29个镇(街)238个村(居)已全部配备了认证设备,开通了网络版在线指纹认证系统,现我区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共计367165人,其中80岁以下养老待遇领取人员317895名,80—89岁(含80岁)养老待遇领取人员41676名,90—99岁(含90岁)养老待遇领取人员7236名,100岁以上养老待遇领取人员358名,我区老龄化形式严峻。按照认证工作要求,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应从领取养老待遇的次年起,每年在本人生日(身份证时间为准)当月起三个月内完成资格核查认证,一年认证一次。由于每年退休人数大于死亡人数,因此从5月起,我区每年需要生存认证的人数只会大于367165人,认证压力相当大。
二、目前我区生存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
生存认证工作虽然已引起各级社保机构的高度重视,我区也在不断地完善认证的方式和手段,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是政策宣传不够。不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不知道生存认证是啥,何时进行,怎样进行,需要什么材料等。直到对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来认证的给予停发薪酬后,很多前来询问的人员都不知道还要进行生存认证才能发薪酬,不了解生存认证政策的较多。
二是认证方式落后。目前我区生存认证只有到各级社保服务大厅认证和异地认证表认证两种方式。在新形势下,未能合理有效的利用大数据和先进的新媒体平台进行认证,如和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利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认证。从长期的实践看,无论是认证方式还是认证工作的组织手段,都存在一些偏失和不足,没有达到预期的认证效果,也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是工作责任不清。生存认证作为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要求,也没有刚性指标约束,如何开展、开展到什么程度是自由散打式。干不干,干得如何,奖惩不明,市局对我区没有硬性的考核指标,我区对各镇(街)也没有明确的要求。
四是缺乏财力支持。生存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持,每年市社保局会下拨生存认证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左右到区社保局,由区社保局按照实际需要认证的人数分布再下拨到29个镇(街)社保所,我区需要认证人数超过36万名,经费只有12万左右,进行政策宣传印制宣传单或宣传册需要花钱、印制认证表格需要花钱、各镇(街)进行实地走访认证需要花钱等等,各镇(街)对生存认证工作积极性不大。
三、下一步做好生存认证工作的建议
在一年一度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关心群众的原则,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开展爱心认证。具体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宣传不到位,会导致大量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不能及时得到认证,势必影响认证效果。为了使认证宣传不留死角,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该做到“早部署、广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宣传渠道在各镇(街)、园区、村(居)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认证公告,对生存认证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及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办理认证所需手续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生存认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不断规范完善认证模式。除传统的认证方式外,充分利用大数据和先进的新媒体平台进行认证,如和已经实现实名制全覆盖的通讯部门、交通部门进行大数据共享;同民政、计生、公安部门实现联动;利用网络视频平台进行认证等。
三是分清责任,实行奖惩机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和处罚措施,按发现冒领人数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业务经办人员或举报人物质奖励,对失职或渎职的人员给予严厉处罚,从而充分调动各级经办机构和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其工作责任心,营造全社会防范养老金冒领氛围,促进生存认证工作有效开展,以确保基金安全。
四是统一部署人力和财力。我区应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开展认证工作,在社会上形成认证工作的高压态势,形成对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围追堵截之势,既可以收到集中整顿的效果,又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减少冒领现象的发生。另外,应从保障认证工作财力的角度出发,建立可行的财政资金支持机制,增加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专项经费,统一调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