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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速度快,养老的“柱子”要撑起来!

   日期:2018-08-21     浏览:562542    评论:0    
核心提示: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全国统筹迈出第一步第一支柱方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个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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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全国统筹迈出第一步

第一支柱方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这个举措针对性很强。因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问题是不平衡,也就是整体上“不差钱”,但局部地区有“缺口”。数据显示,全国累计结余的养老基金,可以支付17.4个月,有些省份支付三四年都用不完。但也有些省份已经出现了当期的收不抵支,个别省份甚至出现累计结余用完的情况。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由中央统一调剂使用,可以平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缓解部分地区当期征缴收不抵支的问题,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

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上缴比例从3%起步,今后将不断加大调剂力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保险遵循的是“大数法则”,“底盘”足够大保障的稳定性才更强。等到真正实现了全国统筹,“县里没钱发不出养老金”这样的事,就成旧闻了。

第二支柱方面,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修订和完善后,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薪酬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薪酬总额的12%。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第三支柱方面,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这个险是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或养老基金,属于“第三支柱”。居民投保该险种时,所缴纳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

据了解,截至目前,共有12家保险公司符合开展税延养老险业务的经营要求,其中6家保险机构的产品首批获得银保监会批准销售。税延养老险产品共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等三大类,体现了“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参保人可综合考虑自身个性化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当时经济状况、所处年龄阶段等情况选择购买一款或多款产品。 

调整“税优”结构,扩大覆盖人群做强“第三支柱”

养老“三支柱”都有新招数,但最有潜力还是“老三”。

先来看看市场反应。

目前,保险机构推出的税延养老险产品都可通过官网、官微、保险顾问等多种渠道购买。在不同情形下,税延养老险的投保流程略有不同。如企业统一组织投保,由公司人事部提供一张参保员工清单,以及企业和个人财税信息,员工通过投保APP一键确认投保意向可以完成投保;如个人自行投保,独立的投保个人可以打开保险公司官网或者投保H5界面进行投保,然后登陆中保信平台注册和激活个人账户,下载税延凭证提供给税务机关。

据业内人士测算,参照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达到10%的人群更适合购买税延商业养老险。在不考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月收入7000元以上的职工,30年缴费期内约可少缴税1.5万元到9万元。

市场对税延养老险的反响较好。平安养老团体业务部总经理张小锋表示,新品开售不到十天的时间,投保达到6000多单,保费140多万元。

“关注的企业特别多,个人投保的也不少。我们公司现在的保费超过50%都是个人自助投保的。”太保人寿副总经理郁华表示,市场真正呈现出爆发力不是现在,是两个月以后,“会有大量的企业代办代缴。

再来看看市场潜力。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目前第一支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4万亿,覆盖人群8.88亿,占比82%;第二支柱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万亿,覆盖人群2325万人,占比18%。而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剔除具有养老功能的长期寿险,此前基本为零。

“空白”就是“机会”,“第三支柱”距离实现支撑养老保障体系的政策目标,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王叙文认为,第一支柱的发展目标是为广大民众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实现制度的全覆盖,确保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第二支柱要为企业职工平均提供15%到20%的养老金替代率;第三支柱是使广大民众能够不受就业形势、就业单位条件限制,都有机会在税收政策支持下,建立个人商业养老计划。

“第三支柱是个人资源建立的养老金计划,要充分激发个人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安全稳健,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要确保养老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长期稳健收益,减少因资本市场波动造成养老资金价值波动。”王叙文表示,第三支柱发展涉及保险、银行、证券、基金等多个行业,需要跨行业的信息整合和资源共享,要尊重现实,充分依托已有税延养老保险专用平台支持,推动第三支柱发展,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加大制度运行成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朱俊生教授提出,应调整养老金三支柱的结构,进一步释放商业保险发展空间,在总的养老金缴费率下降的情况下,缩小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通过税优鼓励政策,增加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此外要尽快扩大试点范围,扩充参与金融机构和产品服务品类。产品形态更多,公众的选择面也就更宽,会让养老账户这个市场的运行效率更高。”

郁华结合前期的销售情况,呼吁税延流程进一步简化。“目前都是个人下载抵扣凭证并提交单位办理税延,如果不是通过单位来统一进行处理,投保人会觉得很麻烦。希望能完善报税流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日前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中,对“第三支柱”未来的建设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采取比较简明的个人养老金税优方式。对中低收入群体进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额度可视财政及参保状况逐年确定;对投保税延养老险的群体,除允许个人在一定额度内税前列支个人养老金缴费外,在投资环节同样免税,而在领取环节则合并其他收入缴税。

——提升参与率。引入“自动加入”机制,由用人单位代理员工办理加入第三支柱的相关手续,将会大大有利于制度的推广和市场的开拓,有利于参与率的提升。

——突出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建立“默认养老金融产品”制度,如果参保人没有进行产品选择,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将自动配置到“默认养老金融产品”中;如果参保人进行产品选择,应要求其将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的一定比例配置到“默认养老金融产品”中。

——银行、保险、基金等不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共同参与第三支柱,有利于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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