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辽宁人口生育水平稳步提高,人口总量保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合理规模。
按照规划,在“全面两孩”政策方面,辽宁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含两个)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规划指出,辽宁将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给予生育二孩的家庭更多奖励政策,减轻生养子女负担;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鼓励雇主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
在公共服务资源方面,辽宁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月子中心、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鼓励和推广社区或邻里开展幼儿照顾志愿服务。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保障母婴权益。到2020年前,辽宁力争新增产床2000张,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3000名。
此外,规划还将性别平等全面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参与能力。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营造男女平等、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健全有利于女孩家庭发展的帮扶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