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社保的一种补充险,该险种并非强制性购买而属于自愿购买。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记账直接结算,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
问:2、关于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这保障期限只有一年,那么后续呢?还能继续续保吗?
答: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年度参保缴费,即每个社会医疗保险年度进行一次参保缴费,无需每月缴费。社会医疗保险年度的计算方法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问:3、在发生重特大疾病的时候报销70%,上不封顶吗?
答: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待遇一无封顶线。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问:4、如果户籍在深圳,而医保仍在外地原单位,是否可以自费缴交这20元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吗?
答:如仅是户籍转入深圳而未参加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则不符合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条件。
问:5、参保人办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要什么资料?
答:(一)《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二)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四)参保人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等),须加盖诊断医院医保办公章。(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五)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问:6、父母都退休一两年了,电视上看到深圳有这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不知道能不能买,怎么买?会不会有什么条件?
答: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只是无须个人支付医疗保险的费用,而是有养老保险基金代为支付,也就是说他们的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依然可自愿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