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税务部门统一征缴社保之后,显然理顺了社保体制机制,避免了部门协调和博弈问题,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还有利于保障职工社保权益,并为社保基金增加收入,可缓解部分地方社保支付压力。
今后,税务部门统一负责社保征缴,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社保发放,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如此一来,我国社保就会形成责任明确、分工清晰的管理格局。其中,社保征缴是基础工作之一,需要税务部门利用自己掌握的工资信息、企业发票、税收稽查、税收保全等优势,提高社保征缴强制力。下一步,还应该通过改革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等方面,继续为企业减负,以便让我国社保费率和企业负担,从全球视角看处于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