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 终止劳动合同的;
(2)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 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 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基数和费率: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他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