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保局与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
共享大数据 选择性缴社保和公积金不得行
11月23日上午,省社保局与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数据共享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跨行业跨部门合作。通过这项合作,既能让职工办理公积金或社保业务时少跑路,同时又能通过数据比对维护职工在公积金和社保缴纳方面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进行选择性缴纳。据悉,此项合作将惠及受益群众200多万人。
签约仪式前,省社保局与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双方业务需求、数据接口、信息安全等内容进行多次沟通,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就合作的方向和形式达成了共识。以后,通过双方数据信息共享,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实时获取在省社保局缴纳社保的单位和人员的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对比筛查,督促应缴未缴公积金的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保障职工合法利益。还可以及时掌握公积金缴存人退休、患重大疾病等信息变化,作为职工提取公积金的资质验证,职工患重大疾病需提取公积金用于治病时不用再开各种证明手续。省社保局通过在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的申报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信息,筛选出缴存单位中已交公积金未交社保的单位、人员,促进社会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此外,省社保局还可以及时掌握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死亡人员信息,用于筛选参保人员生存状况。
省社保局副局长侯明介绍,省社保局与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数据创新应用,是双方“践行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具体体现,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挖掘大数据资源应用价值,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助推改革,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现代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让缴存人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