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在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田洋村,冯来冰指着母亲罗新娣去年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表”给记者看,“我妈妈去年因冠心病住院一个多月,医保报销完,家里基本没花什么钱。”提起母亲去年的住院费用,冯来冰脸上显现的是轻松的面容。
记者看到,除了基本医疗保险,罗新娣还享受到大病保险和社会救助,医药费报销比例达到100%。
目前,广东正全面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要求,省人社厅力争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尽快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013年,惠州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及大病慈善救助,完全实现全体市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这一成绩正是广东大力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生动注脚。
自2017年以来,广东大力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三医联动”等多项改革,目前,五大险种累计参保2.87亿人次,社保卡累计持卡常住人口持卡率95.3%,均居全国首位。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2年,广东要实现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98%以上。
“无缝”的医疗保障体系
“没想到医保会报销这么多。”2016年12月,罗新娣因冠心病在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当时花费9万多元,根据其所在的医院等级及用药情况,基本医疗报销了66036.24元,大病保险报销了12171.48元。
“惠州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待遇水平位于全省前列。”惠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了从普通门诊到大病医疗救助的“无缝”保障,建立了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重病有补偿、特困有救助的医疗保障体系。
早在2009年,惠州市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医保补助”(大病保险)制度,同步实现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待遇统一。
2013年,为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及大病慈善救助,该市市政府出台《惠州市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和《惠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标志着惠州市正式形成了“政府保基本,商业保大病,慈善做补充”的全新大病保障机制,实现了全体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目前,重特大疾病的参保患者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平均达到82.4%,和未建立大病二次补偿制度前相比,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特困群众医疗费政府兜底
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长沥村村民杨环今年81岁,是村里的五保户。2017年,因为肺心病进了5次医院。“住院的钱医保可以报销,剩下的费用政府也都出了,我们没什么负担。”杨环的侄子杨玉良说,因为叔叔是“五保户”,医保报销之后,个人缴纳的部分都由政府来承担。
“现在有政策兜底,很多贫困户有病就去看,很少出现把小病拖成大病的情况,因病致贫、返贫的情况在我们村基本没有了。”白花镇田洋村党支部何书记说。
“社会救助的引入,让困难居民又多了一层保障。”惠州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兜底帮扶,将贫困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确保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根据有关办法,惠州市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其他特困群体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响应政策号召,惠东县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实行财政保障,同时印发了《惠东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对需要救助的对象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救助比例,其中特困人员的救助达到100%。
接下来,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惠州市将推出多项新规和改革措施,使社保服务更加便利、更加惠民。
南方日报记者 李业珅 发自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