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我区在全国率先创建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参保长效机制,率先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率先整省完成“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率先实现医保医师诚信管理全覆盖,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健康扶贫其他保险“一站式”结算,打通了异地就医结算通道,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密。社会保险参保总规模达到1270.24万人次,基金收支总规模预计达到721.77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19.3%、151%。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3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多年持续保持在95%左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70万人以上,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3.5万个,为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补贴8.38亿元,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和贺兰山生态环境整治关停企业职工2.1万人。
今年,我区将不断完善更加积极就业政策,通过产业、财税、金融、社保等一揽子政策协同配合,推动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今年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同舟计划”二期实施,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参保。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深化“三医联动”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适时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改革,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综合保障绩效,为群众病有所医提供保障。继续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推动农民工和“双创”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持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特殊人才评审办法,加快主体职称系列改革步伐,创新评价机制,真正做到放权松绑、激发活力。采取更积极开放有效的政策,大力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程和青年人才延揽计划,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深入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深化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我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将有大量的改革任务要落实。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人社部工作部署,适时出台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推动建立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各地改革任务实施。要进一步发挥工资指导线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跟进国家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高层次人才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政策。(记者 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