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按照厅党组部署,我省积极组织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着力打造“政策洼地”和“服务高地”,加快交通物流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无车承运“福建经验”在全国总结大会上进行经验推广;“虹吸效应”初显,试点企业共计开具增值税发票19.2亿元,累计增加税收1亿余元(其中省外业务纳税超40%);物流效率大幅提升,试点企业实载率提高到80%左右,较传统物流企业平均运费降低10%,单车吨位日产量提升2.5倍,单车利润提高约1.5倍;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我省试点企业平均货损率仅为0.5%,货差率0.2%,货物交付及时率97%,投诉处理率99.5%以上。
下一阶段,我省将持续加大对试点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探索破解制度障碍,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支持我省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同时,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运营,持续健康发展。(省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