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企业用工模式包括: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实习、岗位外包、众包、业务外包、、合伙、自雇、平台用工等多种方式。那么这些用工关系当中,除了劳动关系之外其他的用工模式都可以统称为“灵活用工”。
举例来说,灵活用工中的劳务外包是指,发包方(一般是企业)把其某一部分的功能以服务(业务、岗位等)外包的形式与承包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或个体户等)建立合作关系。通常劳务外包模式中,发包方支付报酬,购买的是外包企业的劳务成果,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为合同关系,双方因订立的外包合同而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承包单位承担员工管理、劳动过程控制、最终产品服务质量控制等一系列责任。发包方不再涉及承包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福利、加班费等问题,人力管理成本降低的同时较大程度避免了劳动争议。
随着众包、独立承包商、事业合伙人、自雇等新名词的出现,我们发现传统的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和雇佣关系不再是唯一的选择,而更加灵活的合作关系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追捧。合作关系的本质在于:劳动者不再是“员工”或者“雇员”,而是“自由职业者”,这也是灵活用工当中最常见的一种模式。
这种灵活用工用工模式,既符合了用人单位控制人力成本,实现灵活雇佣的需要, 同时也符合年轻人对独立、自由工作的向往。因此灵活用工的方式也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劳动者所采用和选择,具体来说它的发展趋势如下:
1、企业出于成本考虑越来越需要灵活用工
企业对于降低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与创新力的需求与日俱增。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传统基于雇佣形成的标准劳动关系,将面临社会保险、工时、假期、解雇保护等各种政策成本的压力,以及如何激励、如何留人的管理成本压力。于企业创新能力而言,过于庞大的企业组织、僵化的管理要求、复杂的管理流程、固化的职能角色与岗位层级、僵化的雇佣关系,无疑是一种伤害。所以,基于平台、基于外包、基于各种合作的灵活用工,无疑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趋势。
2、企业出于合规化考虑也要选择灵活用工
随着个税法修改,“五证合一”、“金税三期”等税收监管方式的不断完善,选择可以通过平台合理合规地统筹财税。随着社保政策的变化以及参与的不断增加,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会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3、内部助力企业发展
企业内部灵活用工模式,可以及时解决业务高峰期劳动力的调配问题,既缩短了招聘周期,也降低了企业人力成本及管理工作量,能迅速调整人力配置策略,为企业降本增效。在遇到问题时能够迅速解决,杜绝了外部员工企业无法掌控的局面。
为了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结构性变革,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水平提升势在必行,未来企业在用人方面将会越来越多的采取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混合式、混搭式的一种工作方式。而采用灵活用工模式,能够让企业从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用工数量、工作时间、管理模式和薪酬体系等各个角度形成更加灵活、更加有利于发展创新的人才团队,让企业能够在未来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