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挂靠企业单位交纳社保,假如之后转移变成,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社保,是否会干扰到,自己之后退休养老金的待遇呢?有关这个问题我能够很明确的对你说,是不会有任何干扰的,只需你确保具有1个同样的交费档次,也就是平均交费指数那麼是完全相同的,肯定是不会干扰到你一分钱的退休养老金的待遇。
因为不论你是根据挂靠企业单位,来交纳社保,还是个人依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社保,那麼他们都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所以说在计算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形式,上是完全相同的,都是选用累积缴费年限,平均交费指数和上个年度所属地方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你只需确保这3大主体条件沒有产生根本性的变化,事实上我们的养老保险金是不会有任何的变动。
因为你挂靠企业单位也罢,还是依照灵活就业的形式也罢,都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那麼只需你确保他们两者之间的衔接,是沒有产生任何的中断缴费年限,与此同时你转移变成灵活就业的形式之后,仍然是选择依照挂靠企业的时候,交纳大这个标准就可以了,如此一来你的养老保险金待遇都是完全相同的。
但假如说,你选择的这个灵活就业的交费标准,是最低标准,拟根据挂靠企业形式交纳的,这个社保不是最低标准而是一百%的交费指数,如此一来的确便会干扰到自己的养老保险金的待遇的,因为养老保险金待遇的1个计算形式,当中最重要的1个条件便是平均交费指数。因此 如此一来得话,降低自身的平均交费指数会干扰到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还有一方面的因素便是累积缴费年限,换句话说你产生了中断的缴费年限你有几年时间沒有正常的去交纳养老保险,那麼也会干扰到自己之后养老保险金的待遇,假如没有这两方面的因素,那麼不论你依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还是挂靠企业单位的形式来参保,都不会干扰到自己的退休养老金自己,仍然是可以得到1个更多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我们很多人退休养老金,都是有相应的差距的,其关键原因并不是说因为他挂靠的企业单位得到的养老保险金待遇高,而另外1个人是依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的,养老保险得到的养老保险金就低,沒有这个方面的干扰和因素。产生待遇的偏差,关键的因素还是取决于累积缴费年限和平均交费指数。
我们一定要确保具有1个最大化的累积缴费年限,与此同时还应当确保具有1个相对平均的交费指数,尽可能不要降低自己的交费指数,如此一来养老保险金的待遇都是有1个最基本的确保的,比如说你交纳了30年的养老保险,大概是可以得到两千两百元到两千六百元中间这样的养老保险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