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减征政策退出以后,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会有影响吗?社保待遇,减征政策,是在昨天,也就是2020年的2月20号推出,它的这个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单位社保缴费方面出现了一个明显的降低。因为对于企业单位所承担员工的个人社保交费是完全免征的,主要是体现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里面。剩余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也可以按照减半的原则来进行征收。还有就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这一块可以实施延缓交费的措施,也就是到下半年来进行交费,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这样的一个举措,那么对于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本身来说没有直接影响,因为我们职工个人所承担的社保交费没有减免。这是因为个人所承担的缴费是全额进入到个人账户里面去,无论是你的养老保险也好,还是你的医疗保险也好,都是进入到你个人账户里面去了,当然最终受益的是你本人自己,所以说是没有减免的必要性,因为一旦减免就会造成自己个人社保缴费的中断,那么对自己来说是不划算的。
所以说我们的个人交费没有发生减免,而且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也没有减免!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他只能够去缴纳其中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是按照20%来进行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是按照4%或者是按照8%来交纳的,那么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提出一个明显的减免措施,所以我认为灵活就业人员还依然要按照这样的一个缴费比例来,正常的交纳自己的社保待遇,否则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社保中断的缴费。
那么灵活就业人员所承担20%的养老保险,实际上并不是完完全全进入到个人账户里面去了。能进入到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去的比例都是8%,无论是企业在职职工也好,还是灵活就业的个人也好,都是按照8%来划转到个人账户里面去。那么灵活就业人员所交纳的剩余的12%的养老保险就会进入到统筹账户里面去,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也应该减免这12%的比例,但是在这个减免政策当中没有明确的提出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减免,它主要还是针对于企业单位需要减免。
所以说我们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上是不会降低自己的征收水平的。这一点确实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和影响,当然我们灵活就业人员,本身自己的经济压力是比较偏大的,他们也应该迫切的减少这个缴费的比例和经济支出,至少也应该跟着企业单位同步的来减免相应的缴费比例,那么进入到统筹账户的这一部分比例可以适当的减免4~6个月,但是目前来看,没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