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和普通企业的在职职工,在缴纳社保费用相同的情况下,退休金待遇会是完全一样的吗?这个问题怎么说呢,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的在职职工确实是在缴纳社保待遇条件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那么自身的退休金待遇肯定也是完全一样的,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本身灵活就业人员也好,还是企业的在职职工也好,所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它都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所以说职工养老保险的计算方式那么就是完全一致的,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主要就是根据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和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决定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参保条件完全一致,那么养老金的待遇也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在现实中是很难做到两个人参保条件完全一致的状态,你比方说这两个人虽然说年龄一样,那么退休年限也一样,只能够保证自己的社会平均工资,这样的一个参保条件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也不一定说是累计缴费年限就是完全一模一样的,有的人他可能在参保的过程中会中断这么几年,或者说有的人中断的是5年,有的人中断是8年都是不一样的。
那么这样的话就会造成累计缴费年限的不相同,那么在计算养老金待遇的过程中也是有所不同的,就算累计缴费年限是完全一致,两个人之间是完完全全连续的交费,没有出现任何的中断缴费年限,那么这种情况下也会有一定的偏差,比方说这个平均缴费指数那么就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来讲,平均缴费指数是可以自主选择的,但是企业在职职工那么缴费指数是无法来自主选择的。
所以这样一来的话,也会造成这个养老金待遇的偏差,而且企业在职职工的这个缴费标准是根据自身的一个收入来决定的,你的收入是多少钱,那么基本上你的缴费标准就是多少钱,但是我们灵活就业的个人在选择缴费的过程中,只能够从60%~300%之间选取一个来进行交费,而且它是按照10%来进行递增的,所以这样一来的话就会造成缴费指数的不相同。
虽然说这些缴费条件不一定完全能够相同,但是毕竟参保的都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如果确实是在缴费年限相同,又是同一年退休的两个人之间,那么基本上就算有养老金的差距,其实也并不会很大。所以说灵活就业的个人和我们企业在职职工在养老金的问题上并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主要的问题就在于灵活就业人员所承担的社保交费,是自己全额完全承担所有的交费这一点和企业在职职工还是有明显的区别,因为企业在职职工只需要承担个人所交费的这一部分就完全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