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怎样来解决社保和个税的问題?什么称为灵活用工呢?我们首先要明白这种的1个基本概念。那麼所说的灵活用工,就是说并沒有和自己所属的企业单位来签署正式的用工合同,就是说沒有签署正式的用工合同,那麼就是说以这类临时性的用工,或者是1种劳务合同的方法来进行用工的模式,称为临时性的用工,或者是也称为灵活用工。
那麼这一灵活用工的定义,事实上就是说依据我们的用工时长来确定。因为众所周知全日制的用工是要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那麼怎样的用工称作是全日制的用工呢,通常它指的就是说每天的上班时间在4个小时之上,每星期的上班时间在二十四个小时之上,那麼这样的情况就可以被称作是全日制的用工,因此说就应当和自己的用工单位签署这类全日制的劳动合同,而不应当是劳务合同。
只是所说的灵活用工,它事实上很有可能在这一用工时长上并沒有那麼长,或许每星期的上班时间并不会超出二十四个小时,或者是每天的上班时间也并不会超出4个小时,那麼在这种的1个用工时长的前提下,相对于我们本人而言,首先我们就不需要签署这类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就是说只须要签署这一劳务合同就行了,因为劳务合同终究和劳动合同是有一个不同之处的。
倘若我们签署劳务合同得话,那麼做为企业单位而言,就不需要给自己的职工来缴纳相对应的社保,这是1个方面,另外1个方面就是说劳务合同,那麼我们可以按日来计算的工资,也能够按周来结算工资,相对而言结算工资的方式变的灵活许多,因此说如果根据灵活用工的方式来进行用工得话,那麼我们完全可以签署这类劳务合同。
并且这类劳务合同的用工成本相应是较为低的,因为你毕竟不需要担负社保的交费,社保的交费通常是占用1个用工总额的1/3上下的比例。尽管说我们本人所担负的社保费用并非很高,只是我们企业单位所担负的社保交费事实上是特别高的,因此说在这种的前提下那麼做为全日制的用工,事实上它的用工成本是较为高,只是我们根据这类劳务用工的形式来进行用工得话,相对而言用工成本就会减少1/3甚至于更多。
因为毕竟在不需要用工的时间范围内,我们是不需要来支付报酬的,在我们须要用工的时间范围内,那麼我们再把这种的灵活用工进行正常的工时计算,如此一来得话,相对而言就会节省很多的成本,这也就是说灵活用工存在的意义,当然有许多企业单位它是根据计件来工作,尽管说根据计件来工作,只是它仍然是全日制的用工,不可以被定义为这类劳务,或者是灵活用工而只可以被定义为是劳动合同的,正式的全日制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