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听证陈述人首先陈述了《草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据介绍,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能将公积金制度覆盖到全体劳动者,帮助中等收入群体解决购房住房问题。随着灵活就业人员要求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实施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的政策,在四大超一线城市中,上海从2015年开始实施相关政策,广州则从2017年开始实施。另外,广西全部实施自愿缴存公积金政策,还有成都、贵阳、长沙、厦门、太原、郑州、中山以及山东省、安徽省部分城市实施自愿缴存。
目前,东莞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群已覆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及其在岗职工,并拓展到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职工个人户138万户、实缴132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2403户5865人、港澳台同胞665人,但灵活就业人员还无法自愿缴存公积金。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预计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有83.87万人,将这部分人纳入公积金体系,公积金制度将更具生机活力。
在提问和辩论环节,9名听证参加人根据《草案》的内容提出自己遇到的问题,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就听证事项的主要事实和观点进行辩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针对各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对《草案》进一步完善。
【现场焦点问答】
焦点1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增多,会不会影响资金流动率?
目前,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估算有83.87万。会上,有听证参加人担心开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随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增多,会影响公积金资金流动率,对其他缴存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造成影响。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一问题,《草案》中设定了连续缴存12个月才可以申请贷款,这可以带来一定的缓冲。同时,对于开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可能导致公积金业务办理量增加的问题,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全市有超过1000多个归集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同时公积金中心也正在积极推进网络办理和互助化、自动化,不断提升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
焦点2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今年上半年市公积金中心配合国家开展了新市民住房需求专项调研,结果显示,有缴存意愿的市民达到58.4%,希望能够自愿缴存公积金的更是高达92.4%,同时计划2年内有购房计划的有38.3%,其中93.8%有贷款需求。那么,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自愿缴存人可按本市规定的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自愿缴存人到异地购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政策按购房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