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不能一次性补缴呢?我不想一月一月的扣缴费用,一下子拿出一笔钱来补缴的话,对社保财政来说不是更好一些吗?
现实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首先,现如今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从1992年开始施行,在此之后企业和职工开始共同承担每月养老保险费,这样在退休后满足缴费年限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中分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因为养老金领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第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足最低15年的要求,而视同缴费年限也是算入在内缴费年限之中,但是部分人因为人事档案丢失,无法证实自己连续工作时间,此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就需要补缴社保,然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现如今多地开始规范社保缴费,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社保,如去年广东省开始禁止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而灵活就业人员也不得补缴断缴部分,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社保。
其次,现在我国已进入老年社会,据相关资料显示,到2018年10月,我国退休人员已经达到1亿多人,而且每年以500万人的速度递增。2018年,我国在岗职工为2.7亿人,抚养比为2.64:1,也就是说,2.64个在岗职工要养一个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非常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都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养老金将面临巨大缺口,如果都要等到临退休时在一次性补缴社保,那无论是养老金还是医疗保险基金随时都有断供的可能,同时对那些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将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社保新规,对“一次性补缴社保”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
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但这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补缴的仅仅是养老保险,而不是指全部社保内容)
1、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上面我们所说的,主要是针对“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用的情况来说,而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原因下的社保断缴后的补缴事宜,我们接下来会具体说一下。
一般来说,两类人有社保补缴的需求:
1. 已退休但社保没缴满15年无法领养老金的人群;
2. 因离职、换工作、单位未给缴纳等原因造成社保断缴的职工。
对于第一类人群来说,如果社保不能补缴,意味着他们从此不能领取养老金,只能把个人账户中的钱取出来;对于第二类人群来说,在很多城市断缴有可能面临无法买车、买房、子女无法上学等情况。
社保年限缴纳不够和断缴的危害都很大。
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就不要在观望、在等待了,在合适的年龄该选择缴费就尽早缴费。
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按60%交费和按照100%交费,哪种更划算?
如果是以灵活就业形式来缴纳社保的话,社保的缴费是要到每年的6月份才能够知道的,是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决定缴纳社保的费用。缴纳社保是有一个社保基数的,按照社保基数60%-300%来选择缴费的模式,可以自由的选择。
以这几年的情况来看,每一年缴纳社保的费用都是在不断地增长的。如果2018年也是按照灵活就业形式来缴费的话,那么2019年的缴费标准应该是在2018年缴费费用的基础上增加10%。所以总的来说,根据去年的缴费标准也是能够体现今年需要交多少钱的。
如果个人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一个较高的缴费指数,这样的话自己退休以后也可以获得一个较高的退休金待遇。当然如果个人条件一般,也就是说没有那么多钱,那么就要选择一个最低的缴费基数了,这样的话因为你缴纳一个最低的缴费基数,是可以保证自己在退休以后领取到一个基本养老金待遇,当然按照最低缴费指数来缴纳这个社保的话,那么就意味着领取到的这个养老金待遇,相对来说也是比较低的。
很多人不清楚究竟是按照60%交费还是按照100%交费划算,其实并没有划算这样一个说法。按照60%缴费,获得60%缴费的退休金待遇,那么按照100%交费,获得100%缴费指数这样一个相关的待遇。举一个例子,如果是2019年退休的话,按照60%来缴费的个人,如果说能获得800块钱的一个退休金待遇的话,那么按照100%的缴费指数去缴纳这个社保费用,基本上可以获得1100元左右的退休金待遇,所以说这300元的差距,就是体现在你的这个缴费指数不同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