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自由摄影师,一直以来都是与婚庆公司合作做婚礼摄影。前阵子,一家婚庆公司给我介绍个活儿,去一个4S店做新车宣传的拍摄工作,其中有一组要拍新款商务车驾驶状态的特写,车行驶到弯路时,一个急转弯,照相机撞到了我的眼眶,当时就撞出了一个口子,4S店的工作人员把我送到了医院,我的眼眶处缝了八针,治疗费用花了7000多元,我只是与婚庆公司合作的自由摄影师,并没有签订任何工作合同,与4S店也没有合同,所以医药费都是由我个人支付。后来,多亏一位律师朋友的提醒,通过与婚庆公司之间的聊天记录获得了一定的补偿,但还有一些费用需自己承担,数额也不小。像我这样的自由职业者在各行各业还有很多,我想通过自己的经历,给他们提个醒,工作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保障,避免或者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长春读者李新
时下,像李新这样的自由职业者有很多,他们分布在城市的各个工种中,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灵活就业者”。
灵活就业是相对正规就业而言的一种就业形式,包括小时工、临时性就业、季节工等等,队伍在逐年壮大。
灵活就业在工作方式上“灵活”,有利于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然而,相对于正规劳动者,灵活就业者自身的权益保障存在着很多不稳定性,而此类因素也正在影响着灵活就业群体的生存状态。
没有“合同”只能自认倒霉
谈起那次事件,李新对记者说:“几年前单位下岗以后,我就开始做自由摄影师,大多都是周末做婚礼摄影,市内几家婚庆公司我都有联系,有活儿他们就找我,每次也就几个小时,自己觉得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从来没想过签订劳动合同,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幸亏在一位律师朋友的提醒下,李新采用当时为4s店所拍摄的照片和与婚庆公司之前的聊天记录作为凭证,证明了他与4s店和婚庆公司之间的事实工作关系,才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补偿。
“因为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所以医药费也只报销了一部分,但没有误工费,我之前还定好了几家婚礼摄影,由于受伤都不能去了,这些损失都得我自己承担,要是当初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没有这些麻烦事了。”李新感慨地说。
长春市民马芬有着跟李新相似的经历。两年前,马芬卧病在床多年的老伴儿去世了,邻居知道后找到马芬,想雇佣她做钟点工,帮着做做饭、打扫卫生。邻居老俩口都80多岁了,子女又不在身边,确实需要人照顾,于是她没跟女儿商量就答应了下来,在没有跟邻居签订任何书面约定,只是口头定下了工资和工作时间的情况下,马芬这个“钟点工”就开始“上岗”了。
邻居家就老俩口,活儿也不多,一年下来,马芬觉得干得很轻松。可就在今年春节,马芬在去市场买菜的路上不小心滑倒,扭伤了脚,邻居的女儿将马芬送到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但接下来的事情让马芬很不开心。邻居付清了当时的医药费并将她送回家之后,除了老邻居打过电话询问了下情况,就再也没有消息了。远在外地的女儿得知她的情况赶了回来,接下来几次复诊的医药费也是女儿支付的,女儿执意要去找邻居说理,马芬没同意,说都是多年的邻居,不好撕破脸,再说去人家干活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又是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就自认倒霉吧。
长期有合作关系的工作伙伴、身边熟悉的朋友,在这种雇佣关系里出现问题,很多人选择自认倒霉,除了是顾及人情、考虑以后的业务往来,更主要的原因是没有一纸合同来约束和保障这种关系,当初的大意疏忽,造成了今天的“哑巴吃黄连”。
低收入者 签不签合同无所谓
灵活就业者入职门槛低,收入也相对较低,他们很少会计较用工单位签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说基本上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保障自己应得利益的意识。
记者在长春市德惠路的招聘市场走访,一大清早,已经聚集了好多等待招工的人。这里招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举着招聘牌子,上面写清楚工种和工资待遇;还有一种把招聘信息贴在路边的招聘信息板上。
正在张贴招聘信息的王女士告诉记者,租一个牌子一天3元钱,信息板上的50元一个月,信息板不用天天在这等着,只要写好电话,有人需要就直接打电话咨询了。当记者问,会跟雇工签订劳动合同吗?王女士不以为然地回答道:“我招的是饭店服务员,小店也不大,留不住人,来干活都是干一天算一天,用不着签合同,麻烦。”
走了一圈,记者发现,来看招聘信息的人员以农民工和中年人居多,招聘的工种大多都是工作门槛比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搬运工、油漆工、饭店服务员、建筑工地小工等。
一位中年男子高举着招聘牌,四周围了好多人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招空调安装员,月工资6000-15000元”。“给提供工具吗?”“一个月能赚15000元?”“不会安装的行吗?”问询的人都被高工资吸引着。记者问了一句:“有保险吗?”人群中没有人附合,记者身边的一位中年妇女说:“自己做好保障措施,没有问题的。”招聘的中年男子说:“你买个20米的绳子,绑楼梯上都够了,不行就绑到暖气管上。没有保险,要保险就只能买高空险,在工资里扣。”尽管听起来条件挺苛刻,但不到一会儿功夫,中年男子就带着招聘好的人走了。
在整个劳务市场中走过,听到最多的就是“工资多少钱”“包不包吃住”不管是招聘人员还是受聘人员,都淡化了签合同和交保险的事项,在这样低收入低技能的群体中,相对于自身的安全、利益,解决温饱问题显得更为重要。
农民工小徐的想法应该代表了很多外来打工者,“找一份工作先赚钱,如果因为计较签不签合同,就放弃一份工作,不值得。你不做,还会有别人做的。”
有保障 心才安
陈强今年34岁,有一份稳定但收入并不是很高的工作,为了增加收入,休息时间他会出来做代驾,现在他是一家网上颇有名气的代驾公司的在册司机。在正式加入这家代驾公司之前,他也曾在市内的几家小代驾公司做过。
他说:“在小代驾公司虽然时间上会很自由,但心里总是感觉不踏实。长春的路况很复杂,尤其是晚上,稍不留神可能就会有个小刮碰,那这个月的活儿都白干了。”
“经历过几次小事故,我对代驾公司的规矩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两年前,我选择了这家公司,之前的那些小代驾公司,如果代驾过程中出现了事故,公司承担一部分,自己还要负担20%,还有很多苛刻的条款。现在这家就不一样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很完善,只要我们按照流程走,任何事故公司都会全额负担,虽然相应的也会有一些制度上的处罚规定,但我能接受,作为代驾司机,我需要保证别人的安全,同时更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和利益。”
其实像陈强这样的灵活就业者并不多,很多人是选择干一天算一天,不会想长远的利益,如果出现矛盾纠纷,维权会很艰难。
长春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申请处白处长对记者说:“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属于弱势群体,出现各种矛盾纠纷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缺失,在确定劳动关系之前没有签订明确的劳动协议,甚至有的劳动者主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权益,有的是担心影响收入,有的是想不受劳动关系的约束,来去可以更自由,但这种情况下,出现问题纠纷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要想维护和争取相应的权利就很难了。”
就业既要“灵活”也要“无忧”
没有稳定的工作岗位,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没有稳定的工作时间,在这种自由灵活的背后其实是潜在的“忧”。
吉林省义理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对记者说:“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就业压力,对传统就业形式来说也是一种补充,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客观而论,劳动法制和社会保障还不能从具体上来适应灵活就业,市场监管也不到位。发生纠纷的时候,灵活就业都以“个体”为主,缺少了群体,在维权上就处于弱势。要想维护这部分从业人员的利益,就需要他们自身树立一定的法律意识,不论选择哪种工作岗位,都要首先明确和有效地认定劳动关系,从法律的层面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无后顾之忧。”
据了解,根据《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试行办法》规定,我省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9类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50%的社保补贴。并且两类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至退休:一是2008年年底以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三年期满,女即时达到45周岁、男即时达到55周岁(以下简称“4555”)的就业困难人员;二是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补贴的“4555”就业困难人员。其他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工商管理系刘昀教授认为,“虽然政府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一些政策规定,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这些政策在服务措施、管理方式等方面还不能适应灵活就业的新要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渠道,应该在政策上与法律上补齐漏洞,为灵活就业者创造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就业环境,而使灵活就业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吉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着力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
国家有政策、政府有力度、群众有期盼,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灵活就业一定会有良好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