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的人力服务管家
微信热线153-8231-2506
小服人力
企业微信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武汉 沈阳 四川 重庆 浙江 江苏 天津 陕西 湖南 云南 厦门 青岛 河南 安徽 福建 苏州 山东 珠海 大连 江西 更多>>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如何办理病退?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病退?

   日期:2019-03-08     浏览:9933    评论:0    
核心提示:  随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普及与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其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善。今天,我们主要
   随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普及与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其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善。今天,我们主要来谈谈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病退的问题。
 
  有朋友可能会问:病退不都是在企业上班、按时缴纳保险的人才能办理的吗?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缴纳保险费用,如何能办理病退?其实,翻阅政府相关规定就可得知,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具备充分的条件,是照样可以办理病退的,并且还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首先,我们要来确定一下哪些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顾名思义,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就是指在采用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单位里的临时工、工作时间不固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以及采用弹性工作制的自谋职业人员以及从事个体劳动或经商的临时性劳务人员。
 
  从社保制度上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与企事业单位职工完全不同,是以个人名义办理参保手续。只要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在每季度末(25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申请办理病退。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病退主要有三大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可知,只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才能申请提前退休,所以这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病退的首要条件。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判断一个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呢?对此,国家制定并实施了相关政策,想要办理病退的人需要去国家劳动部门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做一个鉴定,只有鉴定的结果符合要求,才能办理病退。
 
  第二个条件,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那么就需要个人去办理其他的相应手续。例如,将自己的鉴定结果、申请材料等手续交给社保部门。因为固定职工有自己的工作单位,那么这些手续就会有单位来办理,职工本人是不需要亲自去办理的。
 
  第三个条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灵活就业人员还需要了解的是,办理了病退,并且还想申请提前五年退休的话,那么自己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这是国家规定的。换言之,如果养老保险的缴费不够15年,那么是无法办理提前退休的。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不能满足以上申请病退的条件,那么就只能申请正常的退休。到目前为止,依照国家规定,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即可办理正常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显而易见,正常退休比病退的人多缴了5年的养老保险,那么退休之后的养老金自然要高于提前五年退休的人员。可见,灵活就业人员不管是申请病退还是提前退休,都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病退
 
  本人女43,因为从事出租车司机这个职业13年了,腰和颈椎都不好,下肢和面部经常浮肿,经常无法正常工作,只能靠给别人替班,生活工作都不正常,所以,很想能提前病退,这样生活就有保障了
 
  网友解答:
 
  若已参加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人员,由于身体各方面的原因,可申请“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并申办病退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不给任何机关或单位工作的人,也叫自由职业者,纯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若要办理病退需要满足几个条件:1、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2、养老保险缴费年满15年;3、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功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
 
  网友解答:
 
  参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申请进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并申办病退手续。
 
  1、申请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镇江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2)提供原始病历、出院小结;
 
  (3)缴纳鉴定费用;
 
  (4)等待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体检通知和鉴定;
 
  (5)通过市鉴定委员会鉴定。
 
  2、办理时间: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鉴定受理时间:每季度的第三个月1—22日;
 
  (2)市劳动鉴定办公室组织体检时间:次季度首月10日前;
 
  (3)市鉴定委员会评审时间为:次季度次月上旬;
 
  (4)下发鉴定结论通知时间:次季度次月15--25日。
 
  3、办理病退休(职)需要的资料:
 
  (1)个人办理病退休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
 
  (3)“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或“就业登记证”;
 
  (4)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的“鉴定通知书”;
 
  (5)一寸照片1张;
 
  (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浙江省人社网
浙江省咨询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卫计委
浙江省府办公厅
浙江省政务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宁波人社网
浙江省继续教育网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医保中心
浙江就业
浙江海外人才网
浙江劳动人事仲裁网
Copyright © 2016-2020 浙江普来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xiaofuline
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602974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3879号
微信公众号
小服在线
微信客服:153-8231-2506
地址: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商务中心1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