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将国税和地税合并成为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职能移交税务部门。
进入2019年,河北等很多省市的职能已经实行了划转。山东、北京等十多个省市企业社保部分仍然有社保经办机构继续收费,暂不划转。
有很多人担心,税务部门会针对企业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数据,征缴社会保险费。由于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吸引人才会尽可能的提高对职工的工资水平,但是为了降低企业成本,保证适当利润,企业往往用最低缴费基数的方式申报社保。可是企业又不敢偷税漏税,通常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是真实的。
事实证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2018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已经明确,暂时保证现在的征缴体制不变,抓紧研究降低社保缴费率的措施,确保企业总体负担不增加。进入2019年,人社部多次明确要研究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我们可以根据河北省的职能移交公告了解到,社保缴费基数还是由社保部门(原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进行核定,跟税务部门没有半毛钱关系。难怪河北的朋友告诉我,这次职能移交只是变更了社保的扣费去向账户而已(直接划转到国库,而不是社保专户)。
灵活用工的注意
至于灵活用工企业确实应该注意了,灵活用工应当遵守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否则被当成全日制用工的话,应当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灵活用工,最重要的是每日不超过四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时间。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就足够了。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发放的不是工资,是劳务费,下一步有可能会更加严格。因为劳务费是原则上扣除20%的成本费用后,应当按照20%到40%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虽然国家会根据个人综合收入综合计税,如果多征收的部分,会予以退税。个人所得税系统会掌握有关信息的。如果企业不按规定申报,很有可能会被税务部门查处。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了解社保有关政策,对于降低企业成本有很大的好处。可能相应的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公司会更有发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