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保改税下,“非全日制用工”火了,一下子吸引了许多人的眼球,特别是很多企业经营者,这得益于与社保改税的大背景环境,毕竟企业穷且益坚,不裁几个人,不降几点税,不缩衣节食怎能苟且存活下去?社保归税就归呗,偏整出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这些企业经营者不都夜不能寐了吗?于是开始裁员的裁员。但除了裁员,也要想个合理用工,节约成本的模式啊。
一般企业,用工成功结构里,工资占了很大的一个比例,其次当属社保成本,那么我们来分析下社保成本是由什么构成的。社保成本=缴费比例x缴费基数x缴费人数,其中缴费比例是不可控部分,缴费基数部分可控,必须由薪酬结构的调整和相关方法来降低,而缴费人数是直接的可控因素,可以从人员的精简来缩减成本,简单的来说就是减少劳动关系的用人方式。但工作总得有人做吧,所以多元化的用工方式开始被抬上日程,包括“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属于非标准劳动用工的一种,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是非劳动关系用工,不属于社保缴费人群的强制要求范围。那么我们来看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和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区别: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非全日制用工时常短,社保没有强制性购买,而只要缴纳金额不大的工伤保险,这就是为什么“非全日制用工”会火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除了用工时长,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以外,还有用工灵活,法律风险较低,有效降低成本的特效。
虽然有优势,但也有不足的地方:
1、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2、不得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3、不得忘记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工资支付周期不得长于15个工作日
5、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6、录用后不得不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当然各大企业也是必须按照本企业的相关情况来确认“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适合公司的发展和运作
所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是一门大学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