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是以前的一个概念,用以区别于正式工,以前临时工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劳动报酬低。但是,在《劳动法》修改以后,要求“同工同酬”,取消了临时工的说法,现在,除了事业单位还保留部分编制外,用工形式基本上就是聘用制、合同制。对于大家习惯性说的临时工,想要保障权益,你先得记住这3点:
1、区别用工形式
首先要知道自己的劳动形式属于哪一种,现在《劳动法》中的定义只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者权益上的区别最大。非全日制用工就是我们常说的兼职,《劳动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要求为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工资以小时计。而全日制用工则是普遍正常情况下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签订劳动合同
无论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都要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劳动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等做出详细的规定。劳动者们要记住了,无论你说的“临时工”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跟你签订合同,不签合同的用工都是违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30日不满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以2倍工资给予赔偿。
3、劳动保障
无论你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都必须为你提供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劳动安全技能培训;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范围内、因劳动受到的伤害用人单位都必须承担责任。不能说不是全日制用工受伤了就只能自己承担!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在权益上最大的不同就是用工单位必须为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购买社保,而非全日制的用工则不用参保。
大家对比自己的工作性质,就能知道至少能够让哪些权益得到保障!像网友咨询的这种以前的“临时工”,到现在还是这样没签合同、没有社保,这样的用工是违法的!劳动者们不要把思想还停留在以前临时工的时候,临时工已经取消,以前的临时工们,你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自己在遇到违法用工时就要懂得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