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 “同工同酬”
在法律中,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对“同工同酬”作了明确规定,即“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劳动报酬”。
符合“同工同酬”应包括以下三点:
1.劳动者相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包括技能要求相同和付出的努力相同;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如何理解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绝不是人人平均主义。
同工同酬的理解应该包括:相同的岗位、相同的工作量、相同的工作业绩,取得相同的报酬。实际上强调的是报酬分配方法与计算方式的一致,而非最终结果的一致。因此,简单比较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实得工资的多少,是没有意义的。
理解同工同酬还得把握什么是薪酬。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同时结合第十一条的规定,不包括保险、福利和公积金。因此,同工同酬的“酬”,应按照上述范围认定。
2013年8月29日,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是不是说劳务派遣员工的五险一金和福利费用可以不支付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与用工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对劳务派遣员工支付的所有费用中,工资总额组成的六部分内容是刚性的,而五险一金及福利费用存在一定的弹性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