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的人力服务管家
全国热线400-0159-520
小服人力
企业微信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武汉 沈阳 四川 重庆 浙江 江苏 天津 陕西 湖南 云南 厦门 青岛 河南 安徽 福建 苏州 山东 珠海 大连 江西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方式聘用的人员,要缴纳养老保险吗?

   日期:2018-11-15     浏览:564267    评论:0    
核心提示: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

1的副本 4

       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看看这7个问题,帮你了解非全日用工方式

问题1:什么样的用工方式不用必须给工人缴纳养老保险?

答复: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问题2:非全日制用工方式聘用的人员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复: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口头协议。

问题3:企业需要给聘用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必须缴纳社保吗?

答复: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等,并不是企业的强制性义务,可以由从业者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

问题4: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家企业签订用工合同吗?

答复:不一定,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问题5:企业如何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报酬?

答复: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且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问题6:对于企业聘用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上班时间有具体要求吗?

答复: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与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是不同的。

问题7: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是否有试用期?

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说明

①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只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而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

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③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浙江省人社网
浙江省咨询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卫计委
浙江省府办公厅
浙江省政务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宁波人社网
浙江省继续教育网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医保中心
浙江就业
浙江海外人才网
浙江劳动人事仲裁网
Copyright © 2016-2020 浙江普来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xiaofuline
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602974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3879号
微信公众号
小服在线
全国客服咨询热线:400-0159-520
地址: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商务中心1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