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后,国家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制的暂时办法,出发点是促进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统一、促进同工同酬、促进以人为本。有两个强制规定,一是劳务工用工量不能超过10%,二是劳务工只能用于三性岗位。其实,也就是说把劳务工限制在了低薪的三性岗位,比如,保洁保安司机门卫服务员等等。这类岗位收入,本来就很低,与正式工怎么能同工同酬呢?
然而,许多用人单位并不按规定来,照样把劳务工用在主体岗位,与正式工一个办公室上班,那么,就形成了明显的收入差距。正式工工资高、社保全、福利好,劳务工就是一个二等员工。这就是违反了劳动法的同工同酬的规定,但是劳务工没有申诉的办法,因为你可以辞职走人啊。再说,劳务工还盼着转正呢,也不敢得罪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制是一种不平等的用工模式,但是对用人单位来说,又是一个灵活的用人形式,又被大量应用。换位思考,企业不用劳务工全用正式工,用人机制就太死了,员工也难以管理。用劳务工,可进可退,负担和责任都小。所以,短期取消不了。再说了,用人单位还有应对策略,比如,劳务工比例超过10%,用人单位就把劳务工转为外包工。反正,用人单位的根本目的就是减少人工成本和管理责任。取消劳务工制度,将受到用人单位的抵触。
目前,正式工、劳务工、外包工、临时工等等,各种用工形式并存,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也许,等到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能规范执行劳动法,当所有劳动者都能有选择权的时候,劳务派遣制自然而然就消失了,同工同酬才能根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