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如何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保?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一、谁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保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
从法律关系上讲, 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故应有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当然在用工实务领域,基于效率的考虑,派遣单位可能会与要派单位约定有要派单位直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避免了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用工费,派遣单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复杂过程,但这种约定只是双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并不改变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性质。
尹红志律师补充:
二、如何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保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 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 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 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 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 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
6、 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