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有人说“劳务派遣”这不好,那不好,甚至提议要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其实我们的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所以在2012年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时候,就是修订里面的关于“劳务派遣”的章节。规定了劳务派遣的岗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要求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一样同工同酬;劳务派遣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对于企业来说,其它要求都可以解释,但这个10%的比例无法解决,有的单位劳务派遣工的占比正式合同工还多。在此大背景之下,不少企业开始做外包了。我把工作发包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来做,员工是外包公司的,也不是派遣关系,那么单位总人数里的派遣数就没超过比例。
然而,时代超速发展。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热词,叫“灵活用工”,关键词是灵活。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据我所知,不少外卖小哥、代驾司机就是这样的类型,也叫互联网用工。这种用工方式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对劳动者来说,不稳定性大大增加了。
劳务派遣、业务外包至少能强制和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如果是互联网用工,这些都没了。或许不久的将来,灵活用工会像之前的劳务派遣一样到处开花,那么不少人将失去原本固定的“工作”。
当然,有挑战也有机遇。我们现在就要做好随时失业的准备。加油,小伙伴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