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的人力服务管家
全国热线400-0159-520
小服人力
企业微信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武汉 沈阳 四川 重庆 浙江 江苏 天津 陕西 湖南 云南 厦门 青岛 河南 安徽 福建 苏州 山东 珠海 大连 江西 更多>>

劳务派遣工?外包工?都过时了,现在又出新花样了

   日期:2018-10-25     浏览:563919    评论:0    
核心提示:经常听到有人说劳务派遣这不好,那不好,甚至提议要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其实我们的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所以在2012年修订《劳动合



经常听到有人说“劳务派遣”这不好,那不好,甚至提议要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其实我们的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所以在2012年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时候,就是修订里面的关于“劳务派遣”的章节。规定了劳务派遣的岗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要求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一样同工同酬;劳务派遣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对于企业来说,其它要求都可以解释,但这个10%的比例无法解决,有的单位劳务派遣工的占比正式合同工还多。在此大背景之下,不少企业开始做外包了。我把工作发包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来做,员工是外包公司的,也不是派遣关系,那么单位总人数里的派遣数就没超过比例。

然而,时代超速发展。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热词,叫“灵活用工”,关键词是灵活。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据我所知,不少外卖小哥、代驾司机就是这样的类型,也叫互联网用工。这种用工方式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对劳动者来说,不稳定性大大增加了。

劳务派遣、业务外包至少能强制和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如果是互联网用工,这些都没了。或许不久的将来,灵活用工会像之前的劳务派遣一样到处开花,那么不少人将失去原本固定的“工作”。

当然,有挑战也有机遇。我们现在就要做好随时失业的准备。加油,小伙伴们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浙江省人社网
浙江省咨询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卫计委
浙江省府办公厅
浙江省政务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宁波人社网
浙江省继续教育网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医保中心
浙江就业
浙江海外人才网
浙江劳动人事仲裁网
Copyright © 2016-2020 浙江普来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xiaofuline
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602974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3879号
微信公众号
小服在线
全国客服咨询热线:400-0159-520
地址: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商务中心1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