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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新新亮点,除了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每月,“劳动报酬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啥意思,就是说过去劳动报酬的税率高于工资薪金的税率,现在一样了!
举个例子:
同样是收入10000元,A同学是靠工资获取的,B同学是通过兼职获取的。
A同学纳税额=(工资-社保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即:10000-(10000-340)×20%-555=9323
B同学纳税额=劳动报酬所得×(1-20%)×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即:10000-(10000-2000)×20%-0=8400
所以可以看出,过去劳动报酬所得交的税远高于工资薪金所得。
而《草案》提出,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方位,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就是说,以后不管你是朝九晚五靠工资获取报酬,还是自由职业者或者闲暇做兼职赚外快,都会一视同仁,交税的时候不再有差异。
对于部分自由职业者,尤其是企业以灵活用工的形式雇佣的劳动力,无疑是比个税起征点上调还要利好的一件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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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指的是和企业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临时工:包括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多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多半签订用工合同。
临时工虽然大部分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是该有的待遇却不可缺少。
过去很多无良企业会钻劳动法的空子,导致临时工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比如拖欠甚至拒付劳动者报酬。
针对这一现象,未来一下方法可以解决:
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到法院起诉。
2. 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有政策的支持和倾向,绝对一报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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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税务的降低,法律法规的保护,社保方面也有保障。
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以下项目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用于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计数:
1. 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 计件工资,指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 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 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日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职工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7. 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8. 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包括《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的应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
对于临时工来说,算是好消息吧,因为你所服务的企业根据新规,也需要为你缴纳社保。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互联网带来的个人价值的凸显,还是国家的政策的倾向,灵活用也许正在成为未来的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