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对于劳务派遣工来说,他们最烦恼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
小张大学毕业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在一家国企当客服经理,她一个月的工资约为2000元,缴纳了社保等相关费用后,只剩约1600元,比正式工少很多。她们单位同样做客服经理的正式工,每个月还有奖金等各类补助,一个月可以拿到3000元,“工作内容几乎一样,为何我们派遣工比正式工要少1000元呢?”小张很不解,有几次她想跟派遣机构反映这个问题,但又怕得罪领导,届时被直接开除。
据了解,在一些电子企业、事业单位、国企等都存在着劳务派遣工,很多劳务派遣人员被安排在生产一线,有的已经连续工作多年,但工资报酬、社会保险、休假制度、福利奖金等与正式员工均存在差距。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同工同酬”自然令不少上班族期待,不过目前执行中遇到的一大问题是如何界定“同工同酬”。
有网友指出,两个人的工作有重叠,但也有差别,这种情况算不算同工?又比如一个歌星与一个普通人登台同样唱一首歌,看似付出一样的劳动,但却收获不同的回报?这如何计算?
日前有网友在市网络问政平台就此进行发问,市人社局对此的回复称,我们对“同工同酬”的理解如下:
1.用人单位有工资分配自主权。
2.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3.法律另有条款约束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
4.全日制用工同工同酬目前很难绝对做到。
5.劳务派遣用工同工同酬在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决定中作了新的规定:一是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二是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三是违法将给予处罚。
市人社局的回复还称,“因为同工同酬的界定很难,若你认为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没有同工同酬,可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充足的相关证据,开庭审理后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对于“同工同酬”,上班族自然充满期待,但不少上班族认为要真正实现“同工同酬”难度较大。
市民林先生说,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降低用工成本。如今各种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要实现“同工同酬”,将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所以估计企业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市民王先生说,这次新《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却没有具体规定现实中应当怎么操作,所以实行起来难度会较大,实践中操作性不强,希望相关部门出台配套具体措施。